- 一. 学院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新型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已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教育部历次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名第一或A+;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是我国法律专业学位创始单位之一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具有长期培养应用型法治人才的丰富经验,始终走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的前列,在教育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
更多学院介绍详见法学院官网信息(http://www.law.ruc.edu.cn/home/gk/?id=44401)。
二. 申请专业介绍
我院拟招收推荐免试2027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候选人,申请直博项目的学生在以下专业中仅限申报一个。

三.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且满足以下条件:
1.目前就读本科学校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且有望获得推免资格的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对法学研究有浓厚兴趣,愿意从事学术研究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
6.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如托福、雅思、GRE等,不含托福家庭版、雅思家庭版、多邻国等考试成绩)。
四.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tm)填报信息。我院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日上午10:00至7月5日下午17:00。报名申请环节包含两个步骤:注册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两个步骤均完成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
2.申请人还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3.入围名单与考核工作安排预计于7月中上旬在中国人民大学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公布,考核时间预计为七月中旬左右,学生通过报名系统点击确认或拒绝(未收到入围通知的同学,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 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必须扫描到一个文件里);
2.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应包含学生证加盖钢印的学校和个人信息页、注册页。若学生证为电子卡,申请人须另外提交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在读/学籍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学业成绩单(开具时间应为2026年6月以后);
5.学业排名证明(见附件1,开具时间应为2026年6月以后);
6.英语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7.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亲笔签名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书模版见附件2);
8.个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背景、报考专业相关知识储备、相关研究经历及成果等);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研究计划须本人签字;
- 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1.报考诉讼法学专业的,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考诉讼法学专业方向确认单(见附件4);
12.本科在校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校级及以上等级);
13.本科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
14.本科在校期间撰写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学术论文、读书笔记或研究报告(不要求发表,其中至少一篇为独著)。
说明:
(1)系统提交学术论文、读书笔记或研究报告须为word版,并附上独创性声明,文件以“申请专业+姓名+论文/读书笔记/研究报告”命名;
(2)每份学术论文、读书笔记或研究报告均须签署《独创性声明》(扫描后以图片方式插入文档首页,模板详见附件5),如有合著论文须在声明中注明本人在该项研究中的工作内容。
六. 其他事项
1.本通知第五部分“申请材料”中所列1-10项材料为必须提交项,如有错漏导致影响报名资格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取消推荐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
3.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申请人应保存好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报到时需携带全部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具体提交安排另行通知。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内容应当与报名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如因二者不一致影响录取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同时申报直博项目和法学硕士项目(或法律硕士项目)的考生,如经学院考核已经确认进入直博项目拟推荐范围,将不再获得法学硕士项目(或法律硕士项目)考核资格。
七.联系方式
直博项目咨询电话:010-82509228;咨询邮箱:fxybszs@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http://www.law.ruc.edu.cn/
法学院
2026年0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