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2026年

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实施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

985

211

双一流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预推免

地区

四川

学院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

专业类型

理工

发布时间

2026-07-02

开始时间

2026-07-15

截止时间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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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也是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单位。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优秀人才,培养未来集成电路技术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

一、组织机构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和选拔,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工作地点:清水河校区国际创新中心B518

联系电话:028-61831885

2.选拔工作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高职称以上导师和1名考核组秘书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学院“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二、面向对象和招生专业

1.面向对象

“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面向对象为预计达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要求的全国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三年级(2027届毕业生),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本科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学科具有相关性。

2.招生专业

通知图片2

备注:招生专业信息供参考,具体请以我校发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预计2026年9月公布)。

通知图片1

备注:招生专业信息供参考,具体请以我校发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预计2026年11月公布)。

三、选拔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申请学生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对于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对于已入选的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选资格。

2.选拔考核

以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进行。

(1)英语考核(100分)

考察口语和听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

(2)综合考核(200分)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以及申请材料等。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选拔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及各单项考核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

四、申请及入选流程

1.联系导师

学生可登录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进入师资队伍,教师名录总览https://icse.uestc.edu.cn/szdw/jsmlzl.htm或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https://yjsjy.uestc.edu.cn/gmis/jcsjgl/dsfc,查询学院导师介绍和导师联系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核

有意申请者请加集电学院推免交流群(QQ号:476409895),登录报名网址:https://yzbm.uestc.edu.cn/logon(选择招生项目为“优本计划”),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意向导师只能填报一位。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附件,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8月14日17:00。学院按照申请资格要求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综合能力表现等,择优选择入选学生。

申请材料清单(所有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要求签字盖章的请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

①“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如果院系已经另外开具成绩证明,请在院系盖章处写“见附件”,则无需院系再盖章)、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③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院系教务部门盖章);

④个人简历、体现学习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已发表论文、论文检索证明、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⑤以上报名材料需同时发送至报考导师邮箱。

3.入选

“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的考核预计在暑假期间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将在我院网站和集电学院推免交流群QQ群发布,请持续关注。学院依据考核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入选名单,并于9月初在学院网站公布。入选“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的学生,若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第一志愿填报“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录取对应专业研究生,学院将优先推荐拟录取。

五、其它说明

1.推免生最终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为准。

2.本规定由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选拔考核期间,必须遵守电子科技大学及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

3.“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入选者名单以网上公布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生源充足情况下我院推免生将全部由“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入选学生产生。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示范性微电子学院)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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