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2026年

2026年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推免报名的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

211

双一流

QS

1201

U.S.News

784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预推免

地区

上海

学院

数字经济学院

专业类型

经管

发布时间

2026-07-03

开始时间

2026-07-03

截止时间

2026-08-20

申请状态
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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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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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为服务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上海财经大学于 2022 年底成立数字经济系,独立建制,自主开展本科、硕士生和博士生三个层次创新人才培养。2025年4月8日,数字经济系正式更名为数字经济学院。

     1、人才培养

     数字经济学院注重产教融合育人,与行业领域内领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成立上财-阿里联合实验室等,学习借鉴国内外优秀培养模式,形成领航国内的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上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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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科优势

     数字经济现为上海财大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优势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纳入学校应用经济学特区建设,是上海市应用经济学IV类高峰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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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科研优势

      学院教授团队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决策咨询成果多项,并得到中央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发布了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干部教育读本《十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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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8名,校内兼职教授20余名,行业导师50余名,专兼职教师100%具有博士学位,100%具有出国学习、进修、交流的经历。2026年底专职教师将达到23名左右。教师中拥有国家级高层次计划入选者2名、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4名。


申请专业



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名称

培养专业代码

培养

数字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数字经济学

0202Z4

数字经济学

025800

数字经济

01数字经济

02数字经济(住企培养)



025800

数字经济

1.应用经济学(数字经济学)专业

应用经济学(数字经济学)专业仅招收硕博连读,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旨在培养精通数字经济的核心理论与前沿研究方法、跨学科融合研究能力、产学研结合能力及高质量学术输出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硕博连读项目学生硕士阶段可享受硕博连读硕士阶段津贴。

2.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

数字经济专业硕士旨在培养适应“数字中国”发展战略需要的数字经济专业高层次综合型人才。学生应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和数字技术基本原理,紧跟国内外数字经济实践,具备数据分析和应用技能、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能力、数字化治理与规划能力。

      2027年数字经济专业硕士继续招收数字经济(住企培养)方向,对接国家战略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需求,与多家行业领军企业展开合作。通过校企协同定制培养方案,创新形成“工学交替、实践导向”的教学机制,并落地“一企一方案、一人一路径”的个性化培养模式。


申请资格


1.全国各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27届毕业生),不限专业,要求具备良好的数理、经济和信息技术基础,本次推免预报名工作面向外校和本校外院学生,本院本科生推免接收选拔工作将另行组织。

2.“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或其他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10%。

3.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申请人应对数字经济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愿意并有能力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应对数字经济学科有浓厚兴趣,愿意从事数字经济行业相关工作。

4.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可扫描一下二维码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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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管理规定

申请程序


     网上系统申报:申请人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按照下述“申请材料”中的要求提交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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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报考系统

申报时间:7月3日22时至8月20日24时

申请材料


1.考生申请表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考生签署、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

2.个人陈述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考生填写打印签字后扫描);

3.专家推荐信2封PDF彩色扫描件,需要2位副教授(含)以上老师分别推荐(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推荐人信息维护界面填写、保存并下载,专家填写签字后扫描);

4.本科阶段前六个学期成绩单PDF彩色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前六个学期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填写加盖公章后扫描);

6.英语成绩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材料)PDF彩色扫描件;

7.身份证PDF彩色扫描件(正反面需在一页上,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8.学生证PDF彩色扫描件(包含照片及个人信息页);

9.《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10.个人诚信承诺书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打印签字后扫描),承诺书未提交的申请者,其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

11.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项目硕士申请人须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PDF彩色扫描件;

12.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类奖状及证书等)PDF彩色扫描件。


特别提醒:

各类证件和证明文件要求彩色版扫描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对于扫描不清晰的材料,以及格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将视作无效材料处理,不接受其报名。

复试报到时需提供:

1、本科阶段成绩单

2、前六个学期总评成绩排名

3、英语成绩单

4、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定


     数字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对申请材料的评审,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复试考核。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所有通过我校推免生复试考核,获得我校推免候选人资格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接收并确认相关学院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规定时间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校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其他事项


     未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或不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相关规定,即使通过我校预报名考核,仍无法获得我校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本通知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老师:021-65906737 

[email protected]

常老师:021-65903509

[email protected]

2、学院网站

https://de.sufe.edu.cn/

3、学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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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通知公告解释权归数字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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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

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科研实验大楼

网址:https://de.s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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