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自2027级起,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院内一级学科招生,并推行学术学位研究生长周期培养模式,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统一按硕博贯通体系招生。
(一)《西南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所公布的我院6个学术学位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接收包含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两种招生类型。
(二)硕士推免生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额的50%,生源较好的学科可适当提高接收比例。
直博生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博士招生总规模的20%,实际将根据合格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直博生在报名时即确定导师,可选主导师名单如下:

注:直博生报名前须与博导联系,且须获得博导的同意与推荐。
三、接收对象
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包括我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和其他院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申请我院的学生原则上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毕业生不受此比例的限制。
(三)申请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预计可获得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30%(含)。
(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五、申请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缺一不可,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1)7月17日-8月31日,登录“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2)9月22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得拟录取资格或待递补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录取或递补录取确认手续。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院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9月1日前,将下述1-8(或1-9)项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通过顺丰快递(仅限顺丰快递,请勿使用顺丰同城等其他邮寄方式;快递封面须写上“2026西财工商推免生申请-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诚正楼1232办公室,黄老师,028-87092092”。
(1)西南财经大学2027级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到同1页)
(3)申请人本人学生证(须注册至至少第五学期;个人信息及注册页面即可,扫描到同1页)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查看]进行验证)
(5)本科三学年成绩单(至少前五个学期),加盖教务处公章
(6)外语考试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思政调查表(附件1)
(8)学术成果一份(面试时需使用):提交的学术成果应与报考的学科相关,形式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课程论文等(附件2,特别提示:仅需提交一份,且全文不超过40页)。
(9)报考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两名副教授(含)以上高级职称专业教师的推荐信(附件3,其中一名须为所报考的博导)
(三)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报名截止后,我院将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安排有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定,以申请人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布。
六、复试及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按照一级学科复试录取。复试及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以德为先、综合评价、突出重点、择优选拔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一)复试要求
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直博生与硕士推免生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均相同。
1、复试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3、复试内容:主要围绕申请人对其“学术成果”的展示(PPT,不超过5分钟)而展开,结合申请人本科阶段的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其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2、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在一级学科(领域)范围内,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选择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高、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序依次选定专业。
3、直博生在其单列计划中排序录取;未录取的申请者不再列入硕士推免生排序录取。
4、硕士推免生实行递补录取制度。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若已经录取的申请者放弃录取资格,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7、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9月22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学校研招办将通过该系统向拟录取者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接到通知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复试及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人一旦“确认录取”,信息即锁定,整个推免工作结束,正式录取为我校推免生。
七、调剂
(一)调剂原则:拟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对象:仅在本院各学科间调剂,不接受校内其他专业考生调剂。
八、其他
(一)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申请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将遵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028-87092092
(其中,7月20日-8月31日期间,每周三上午9:00-12:00)
联系人:黄老师
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