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1.经济学院自2027级起推行学术学位研究生长周期培养模式,所有学术学位专业统一按硕博贯通体系招生。我院学术学位专业均按照一级学科招生。

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额的70%。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科(专业)条件
1.考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30%(含);
2.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
3.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考生报名
考生须先后在2个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缺一不可:
(1)7月17日开放报名—8月31日在学校的“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完成报考手续;
(2)9月22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教育部的“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确认手续。
(3)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提交资料
申请人请于9月1日(星期二)前(以寄达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申请材料寄达我院,逾期将不予受理。只在网上申报而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将视为材料不全,报名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西南财经大学2027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的复印件;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通知下载)盖章原件;
(7)研究计划(见附件,仅学术学位考生需要提交);
(8)其他获奖材料
注意:
①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请勿夹杂重要原件,材料不予退还。
②申请材料请邮寄至(仅限顺丰快递,请勿使用顺丰同城):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诚正楼经济学院,王老师收(028-87092197),邮件封面请务必标注:2026经济学院推免材料。
3.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或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4.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
(1)面试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远程网络复试
(3)考核内容:
经济学专业能力面试:测试考生科研能力、掌握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等(科研论文PPT展示)。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英语沟通交流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经济学专业成绩*80%+外语测试成绩*20%
五、拟录取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在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结合个人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的选择实行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的原则,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选择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经济学专业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选定专业。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调剂
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七、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8-87092197
邮箱 wangyue@swu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