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2026年

2026年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西安交通大学

985

211

双一流

QS

295

U.S.News

179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预推免

地区

陕西

学院

电子与信息学部

专业类型

理工

发布时间

2026-09-04

开始时间

2026-09-04

截止时间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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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为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7推免生通知要求,于9月4日—14日期间,登录学校推免服务系统http://yzbm.xjtu.edu.cn,完成报名,我院将对2027年推免生进行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内容包括: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及重要奖项证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

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均须在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所有参加报名我校推免服务系统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1)   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具体流程

9月21日9:00开始,推免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所有被我院科研团队推荐的学生请于9月21日16:00前在系统提交我院报名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志愿视为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9月22日上午8:00开始发送复试通知,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确认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优先录取资格,我院将安排候补考生递补;

9月24日上午8:00开始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于9月24日下午14:00开始确认拟录取通知,我院将于4小时内完成拟录取,期间将有专人电话通知未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电话确认放弃者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录取候补考生。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3)上传材料

(1)本人证件照片;

(2)在校历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4)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四、复试

9月15日至16日安排学院复试(线上面试)。具体安排等候通知。

在正式接收期间,仍接收符合要求的推免生报名我院。我院视情况组织面试。

五、拟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 取。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学院同时向拟录取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当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申诉与回避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考生如在报考学校存在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在申请时主动向学院报备。

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29-82668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8971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 protected]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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