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要求,结合电子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成员由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教授及教学管理秘书组成。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7推免生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6日—14日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推免生报名,我院将组织专家对2027年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审核。
推免报名系统内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证件照片;在校历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统一发送含QQ通知群号的邮件,请及时入群,以免错过通知。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1) 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 9月21日9:00开始,推免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 上传材料
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通过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
(1)本人证件照片;
(2)在校历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4)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4)学院于9月22日8:00开始发送复试通知,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
5)学院于9月24日8:00开始发送待录取通知,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
四、复试
推免生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通过被我院确认接收的考生,在教育部正式推免系统开放后完成接收流程。
未参加前期报名的考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核(考场)规则及《诚信考核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五、拟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学院同时向拟录取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同时,我院另设有“思源奖学金”、“电子1992奖学金”、“姚熹基金”等用于奖励研究生新生。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7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 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
3. 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申诉与回避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考生如在报考学校存在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在申请时主动向学院报备。
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29-826686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4974
联系人:刘老师、郑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