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6] 106号)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学秘书等组成。
学院成立其他推免招生相关工作组,包括:
系统操作组,负责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设备保障;
日常咨询组,负责做好日常咨询工作;
外宣组,负责做好推免招生宣传工作。
面试工作组,负责做好复试面试工作。
二、招收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4. 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1)报名
可获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均须在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7推免生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6日—14日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 完成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上传材料:
1)个人简历及照片(含本人照片,按 A4 排版不超过一页);2) 在校历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3)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4)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请按上述顺序扫描整理到一个pdf 文档中并压缩后上传,材料力求精简,突出重点,总页数最多不超过 20页,英语水平证明和其他获奖证书建议采用缩印的形式,图文清晰即可。文件命名:报名专业-姓名-本科学校。
所有推免生均需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为 9 月 11 日—9 月 14 日,具体说明件附件1。
(2)材料审核及复试
学院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并分批次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学院按要求安排实施考核工作。推免考核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推免考核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未参加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核(考场)规则及《诚信考核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9月21日9:00时起,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提交志愿信息;
上传材料
申请人须成功提交如下材料(通过我校推免服务系统及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上传):
i)本人证件照片(高清);
ii)在校本科期间历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iii)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证明)。
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自9月22日8:00学院开始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确认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
6)自9月24日9:00学院开始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确认。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且未确认的申请人视为放弃。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待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四、拟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 取。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学院同时向拟录取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六、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七、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7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 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申诉与回避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考生如在报考学校存在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在申请时主动向学院报备。
学院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林老师 029-82664437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660248
联系人:杭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子与信息学部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