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6〕106号),结合微电子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微电子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教授及教学管理秘书组成。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1)本校及外校可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拟报考工程硕博专项的学生),均须登录我校推免报名系统完成第一轮报名。
报名时间:9月4日-9月14日,网址:http://yzbm.xjtu.edu.cn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需自行制作;
②在校历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成绩排名证明件,需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④英语等级证书,需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者雅思、托福等英语成绩证明;
⑤获得奖励、发表成果以及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可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专相应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⑥其他材料,可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推荐信等。
(2)凡完成报名的学生须在9月11日-14日内完成“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说明”,详情见文末附件1。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1)正式接收工作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按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报名界面,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①9月21日9:00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上传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等材料,并填写荣誉奖励、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证明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信息);
②9月22日上午8:00开始发送复试通知,于12小时内完成复试确认流程;
③9月24日上午8:00开始发送拟录取通知,9月25日下午14:00开始确认拟录取通知,于4小时完成拟录取确认,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申请者应对上述报考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前期未参加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学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审核及复试
学院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并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复试考核,详细安排见学院后续通知。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核(考场)规则及《诚信考核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五、拟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官网统一公示。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学院同时向拟录取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它事项
1、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2、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退役士兵专项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符合免初试资格(具体见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学术水平证明材料,材料评议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复试。
4、已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况,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入学前按照学院(部、中心)通知做好博士生网上信息确认、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等相关工作。
7、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当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8、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9、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申诉与回避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考生如在报考学校存在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在申请时主动向学院报备。
电信学部微电子学院申诉电话:
029-82663466
电信学部微电子学院申诉邮箱:
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3426
联系人:田老师
电子邮箱:ele@xjtu.edu.cn
电信学部微电子学院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