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2026年

2026年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华中农业大学

211

双一流

QS

801

U.S.News

369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预推免

地区

湖北

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类型

经管

发布时间

2026-09-08

开始时间

2026-09-03

截止时间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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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为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华中农业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学生优先;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数理或计算机基础、经济学或管理学基础。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2027年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各学科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确定。

学院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如下:

通知图片1

三、报考流程

学院推免生报考流程包含预报名阶段和正式报名阶段。

预报名阶段,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华中农业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材料,材料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一)预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hzny.form.360eol.com/enroll/327YFXl4

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13日。

(二)报考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学生证照片;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学院公示材料;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

5.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

6.《推免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

7.直博生还须提交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3)。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上传,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官网(https://emc.hzau.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请考生关注官网动态。进入复试考生须于2026年9月18日18:00前加入推免接收QQ群(群号:1121211088),后续复试相关通知将通过该群发布。

(四)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形式。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考核时间。9月19日—9月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4.成绩核算。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占比40%、专业素质考核占比40%、外语考核占比20%。

5.推免候选资格认定。学院根据复试考核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由高到低择优选拔,结合招生计划数确定获得推免候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四、正式报名

(一)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的必要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填报华中农业大学报考志愿。

(三)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方为完成录取程序。逾期未正式填报志愿或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院将按照复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额满为止。

(四)公布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情况,确定2027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双向互选。拟录取的推免生根据个人学术志趣填报导师志愿,导师结合申请人综合评价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结果。

(六)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已录取的推免生在当年入学时须达到同层次研究生入学条件,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奖励政策

(一)推免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二)推免生可自愿申请“直博生”资格,学院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择优选拔。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三)学院为推免生提供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和创新计划的经费资助。

(四)本校推免学生可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获学分按学校规定予以认定。

(五)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六、组织管理

(一)推免招生委员会。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学位点责任人、系主任为成员。

(二)材料审核专家小组。由学科组专家组成,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资料进行审核,每组不少于3人。

(三)推免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每组不少于5人。

(四)推免工作督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教工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五)推免工作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4106。

七、其他

(一)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发放,与当年普通招考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二)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

(三)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招生委员会反映,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申诉。

学院申诉电话:027—87280195

学院申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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