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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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招生方向) |
拟接收硕士生人数 |
拟接收直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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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0 |
光学工程 (光电技术与应用) |
8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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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0 |
电子信息 (光电技术与应用) |
40 |
0 |
注: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实际适当调整。
二、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
2、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
(1)申请材料要求:
1)拟申请导师的手写签名推荐表(模板见附件1),导师名单见:导师风采- 电子科大研招网
2)个人简历1份;
3)本科成绩单1份(需教务或院系盖章);
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附件2),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学生证复印件1份;
7)大学期间获得的研究成果、奖项等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注:请将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号(以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编号为准)。
(2)申请方式:
2026年9月14日9:00前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bm.uestc.edu.cn/logon)通过“全国优秀本科生遴选计划”模块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系统登记请务必填报意向导师。凡入选了我院“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并确有意愿报考的同学,仍需进行系统信息登记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同时在备注栏注明“优本计划”或“优本计划递补”(需重新注册账号)。
三、复试考核
1、学院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确定复试名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时完成复试相关确认工作。
复试时间相关安排:
我院所有考生现场复试统一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进行,请外地考生提前了解相关交通、住宿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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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平台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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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9月14日9:00 |
联系导师 报名登记 |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log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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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
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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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公布复试名单 |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网站: https://sose.uest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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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
复试 |
线下: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
复试为现场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光电学院网站,考生须带身份证原件、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个人简历(5份)、本科成绩单(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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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
公布复试成绩 |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网站: https://sose.uest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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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或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2、复试主要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
1)英语测试:满分1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口语50%、听力50%。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2)复试流程:
1)考生英语自我介绍: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内容。时间约3分钟。
2)英语测试:通过专家与考生间外语交流、专家外语提问等形式考察。时间约2分钟。
3)综合面试:专家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补充材料,提出相关问题,时间约15分钟。
(3)复试要求:
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满分300分,各专业按招生方向依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择优录取;考生复试成绩总分和单项均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根据申请情况,学院可能会组织多批次的复试。如有其他批次,具体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或学院后续通知。
四、录取
学院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所有考生(含入选“优秀本科生选拔计划”者)必须按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不得拟录取。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拟录取。
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类型、专业等信息以公示信息为准。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28-61838801
QQ群:806284595,请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务必入群。
六、其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监督与投诉方式:电话(028-61838850);
本通知由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关于接收2027年推免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