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 接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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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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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1 |
环境科学 |
可接收直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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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
环境工程 |
可接收直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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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1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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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考核
推免生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择优筛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线上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组,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一)面试安排如下:
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如有必要,我院将多批次组织综合考核。请拟报名参加推免面试的同学尽快扫码并实名进入QQ群,群内实时公布各类通知。QQ群号:1065523287,二维码如下:

(二)面试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
1.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材料;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教务处)公章;
4.个人简历PDF版;
5. 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等);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7.校级以上获奖证书;
8.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请考生在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预报名后,于9月18日下午4点前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或者拍照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本科院校。此外,凡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为我校工作人员的推免生,应在邮件中主动向我院报备有关情况。
三、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合格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免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和进行相关操作。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直博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参照学校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里的支持政策。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5891426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5891318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