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推免·2026年

2026年三峡大学接收202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三峡大学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正式推免

地区

湖北

学院

全校类

专业类型

综合

发布时间

2026-09-14

申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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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一、学校简介

【基本情况】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0年5月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坐落于世界旅游名城、水电之都宜昌市。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3年,1978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60余个国家(地区)招生,在全国一本招生。

学校是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重点支持的高水平大学。

【综合实力】

学校大力实施“学术立校、需求导向、特色发展”三大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比较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综合性大学。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土木水利、能源动力),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4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医、经、管、法、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水利工程学科列为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计算机科学、地球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工程学已进入全球前2‰。

【师资力量】

学校是“湖北人才工作十强高校”。现有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4人,国家级领军人才10人,其他国家级人才18人,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340余人。学校还聘请20余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科战略科学家,学校有27名学者入选2025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本硕博贯通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分类培养,强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学校是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获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获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0个。学校为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水平、高素质人才,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近9000人。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服务水利电力行业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近5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000余项,2025年科研经费近5亿元。学校牵头制订全球洪水风险评估技术国际标准,发布全国首个防洪知识大模型“大禹”,1000余项技术开发成果被应用于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被评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先进高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获得国家级智库成果8项,省部级智库成果82项。学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进入“中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排行榜TOP100”和“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国际编号216319号的小行星被命名为“三峡大学星”,是中国第14颗以大学校名命名的小行星。学校联合研制出国际首创的3.2米口径射电/毫米波望远镜系统——“三峡南极眼”,在南极中山站正式开展银河系NH3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助力国家极地科研新突破。学校主办有《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巴楚医学》《外语跨学科研究》等学术期刊。

【开放办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现有来华留学生2200余人。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力”组织成员,“世界高校联盟”(N.E.W.S.)组织常设秘书处单位,“中国湖北—南亚大学联盟”主要发起单位。入选教育部“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能源转型领域中方成员高校。获批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国首个“水利电力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教育部“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单位。学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成功举办“中国湖北—南亚高校校长论坛”。遴选教师赴联合国工发组织任能源专家。学校九歌民族乐团、求索舞蹈团分别赴法国、西班牙参加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演出。三峡大学-恩贾梅纳大学孔子学院承办“神舟十四号航天组与非洲青年天宫对话”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反响。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直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④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⑤直博生还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⑥诚信承诺书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通过研招网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学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本简章“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最终学费标准按上级部门意见执行。

五、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6000元/年,全日制博士生13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生20000元/年,全日制博士生3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评选标准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4.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的特困补助。

7.设有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

8.各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详情见各学院相关网站。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文件执行。

六、接收直博生相关事宜

1.招收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接收专业为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3.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七、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专业一览

通知图片1

各专业具体研究方向请在推免服务系统查看。

八、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7-6392638、6393256

学校网址:http://www.ctg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xdxyjsy.ctg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

2.学院联系方式

通知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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