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推免·2026年

2026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正式推免

地区

中国

学院

全校类

专业类型

综合

发布时间

2026-09-17

开始时间

2026-09-17

截止时间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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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商务部研究院”)是2015年中央确立的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单位之一,其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于香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商务部研究院集经贸研究、信息咨询、人才培养、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于一体,是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社会科学研究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党中央、中央决策部门提供经济外交和商务发展领域的咨政报告和决策建议;为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出台和实施提供调研评估和分析咨询;为地方决策部门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提供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

商务部研究院现有38个内设机构,包括24个研究所和研究生院,2018年起经人社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多双边经贸往来及流通消费等五大领域的研究咨询和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切实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特制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招收专业

通知图片1

注:商务部研究院2027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跨学科报考者,是否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由商务部研究院审定。

三、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研究院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学制两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3万元/人/年(学制两年)

(二)按照研究院制定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时研究院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助类型。

四、申请程序

(一)凡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申请推荐免试到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将以下所需申请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备注“个人姓名+所在院校”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应为“申请推免+申请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提交研究院审核:

1.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字;

3.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公章);

4.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5.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托福或雅思成绩单;

6.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7.大学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二)登录并填写商务部研究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统计表https://v.wjx.cn/vm/PfViRWG.aspx#。

(三)2026年9月21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报名、缴费。

(四)商务部研究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由商务部研究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实施。复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二)复试环节主要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着重对基础知识、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及外语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商务部研究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申请专业分别依次录取。

六、录取确认

接到拟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于指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允许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体检

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资格审查

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一)入学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二)受到相关处分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四)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五)本科第四年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六)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

九、注意事项

获得研究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个人电话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生院。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十、其他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642488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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