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思政考核小组与监督小组,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二、接收专业
我院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
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本科直博生学制6年。
四、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外语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采用“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线上面试。
专业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发展潜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侧重考生的外语口语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等能力。满分50分,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结合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及素质考核结果开展综合评价,依据专业录取条件、申请人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二)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在各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150分,合格分为90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六、体检
推免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1.学院官网:http://xlxy.zjnu.edu.cn/
2.学院电话:0579-82281323;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日程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