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人员
(一)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全面统筹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设督察组,由学院纪委负责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三)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面试按照一级学科分组。每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须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及招生选拔标准,工作责任心强,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面试专家组成员名单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考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报考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也应主动向学校院系报备声明。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1.推免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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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
070200 |
物理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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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1 |
无机化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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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3 |
有机化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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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4 |
物理化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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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 |
|
080300 |
光学工程 |
1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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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 |
|
085410 |
人工智能 |
3 |
|
085601 |
材料工程 |
5 |
|
085602 |
化学工程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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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1 |
环境工程 |
1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1 |
2.推免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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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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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00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1 |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栏(http://yz.ahu.edu.cn),查阅我校推免办法、招生专业目录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1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我校志愿。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我院规定的复试日程参加复试。
5.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
(3)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等;
(5)获奖证书等材料;
(6)申请直博的考生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申请攻读安徽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和《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
6.我院推免复试采用线上面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后续在我院官网发布,面试顺序根据线上抽签随机确定,申请人参加线上面试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1)复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40分):面试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申请材料当场评分。
面试成绩(满分60分):
申请人需在提供的英文文献段落中随机抽取一个朗读并翻译;
每位考生须准备10分钟内的PPT汇报(含个人概况、学习成绩、科研与竞赛参与情况、综合素质、个人兴趣方向);
面试专家以提问方式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注重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复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面试成绩
每位考生的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
(2)成绩排序和录取:推免硕士生与推免直博生分别排序。
推免硕士生按照一级学科,根据复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推免直博生在其所报考导师名下单独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第一名放弃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推免生得分相同时,由面试专家组成员根据推免生科研、成绩等相关材料,经集体讨论后重新确定分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对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确认接收。
8.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的报考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10.考生在报名时,如有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在报考单位任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或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招生单位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1.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奖助政策
推免生符合基本条件的,第一学年自动享受学校最高等次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助政策详见学校当年资助政策。
五、咨询及监督
考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不解之处,可致电安徽大学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B403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551-62950161)。
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纪委对本次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纪委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1-629501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B410)。
六、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