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2026年

2026年重庆邮电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

U.S.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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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预推免

地区

重庆

学院

全校类

专业类型

理工

发布时间

2026-09-16

开始时间

2026-09-21

截止时间

202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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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录取,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审议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理推免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学院成立相应工作组,具体负责申请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全过程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方向详见《重庆邮电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招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

四、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获得当年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信息必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并审核通过;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四)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推免生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申请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询学校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2026年10月18日。

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方式以报考学院推免复试考核实施细则要求为准:

1. 《重庆邮电大学2027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

2. 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4. 本科前三学年的成绩单,要求必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5.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盖章。

6. 在校期间若有发表的论文或文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复试时检查)。

7. 申请直博生须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复试考生名单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招生学院按要求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考核的具体方式、程序和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推免复试考核实施细则。

1. 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考核。

2.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目标与科研计划、科研创新能力、心理健康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通过综合面试考查、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现实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学院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分学科/专业领域择优录取,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学校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入学后取消学籍。

1. 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

2. 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 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 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 体检不合格。

6. 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录取条件者。

七、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第一学年可以获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八、监督机制

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3-62382159。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第三教学楼3314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65

联系人:重庆邮电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3-62460038、023-62471276

电子邮箱:yanzb@cqupt.edu.cn

十、其他事项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本办法由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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