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促进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运输工程与交通运输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信息如下表所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无违纪记录或所受纪律处分已解除。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完成志愿填报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招生要求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
(二)材料提交
考生除填报预报名信息外,需提交报名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院系党委或学工部签章的《新疆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模板见附件2);
4.加盖院系公章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有效成绩单(前六个学期);
5.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
6.大创项目:项目立项通知书(或立项证明)、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题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7.学术论文:论文首页、期刊封面及目录页、论文全文(没有可不提供);
8.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其他奖项: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没有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请按照材料审核模板(附件三)要求整理,合并扫描为单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并于学院规定时限内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对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全面考评。
1.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学院材料赋分标准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学院复核材料审核结果并提出进入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予以公示。
2.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采取现场面试形式(面试地点:新疆大学乌鲁木齐博达校区机械楼),面试过程中,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专家组应根据考核要求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推免生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加权合成。材料审核成绩权重为30%,面试成绩权重为70%,两者权重合计为100%;复试推免生按最终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确定拟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无法区分名次,学院可再次对考生组织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学院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时限以系统设定为准)。考生接受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五、体检
推免生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六、纪检监督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对招生录取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学院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1-2111646。
七、其他说明
(一)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受理其他渠道的考生报名申请。
(二)在推免生招生各环节中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人员应予回避。
(三)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四)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本办法适用于我院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乌鲁木齐校区)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喀什校区)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