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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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类别 |
拟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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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0 |
电子信息01控制工程 |
全日制 |
硕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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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0 |
电子信息02通信工程 |
全日制 |
硕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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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800 |
能源动力 |
全日制 |
硕士 |
5 |
我院推免实际接收人数将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微调。
三、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复试安排: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之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的考生;
▲后续批次复试: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之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的学生。具体截止报名时间视报名情况待定。
(一)申请材料初审
第一批复试考生的申请材料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0:00前,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时间、地点
1、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
(1)推免硕士研究生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23日(周三)上午8:30开始,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面试时间:2026年9月23日(周三)上午9:00开始
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C区4楼埃克塞特联合学院
(2)后续批次复试安排: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2、工作规范
(1)学院成立2027年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材料审核组、复试专家组。材料初审通过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3、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4、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攻读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陈述)1份;
2、《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1份;
3、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6、科研创新证明材料:如有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可提交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1份;
7、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以上材料用A4纸规格按照上述顺序打印整理成册,复试前上交。
申请者请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请按材料清单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姓名+申请专业+申请类别(推免硕士)+2027推荐免试申请材料”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学科(专业)的专业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含专业英语)听说译能力、专业综合知识和实验技能。复试小组组长遵守保密原则组织有关教师按照专业命题,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力等。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 分钟。
(3)复试总分100分,英语占30%,专业综合知识和实验技能占70%。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根据考核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取消录取资格。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采用顺丰寄达学院(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浙江工业大学埃克塞特联合学院,金老师,13776113756。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申诉方式
咨询:金老师,0571-88813175,[email protected]
申诉:董老师,0571-88813176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填写内容均须手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