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推免·2026年

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第二批次)

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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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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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正式推免

地区

广东

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专业类型

文法

发布时间

2026-09-24

截止时间

2026-09-27

申请状态
申请结果
我的申请

通知详情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通知图片1

三、报名申请程序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结合《华南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的相关内容,制定本院的报名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申请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报名,并填报志愿。

2.提交复试材料。在研招网上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将复试材料电子版发至政管研工办邮箱[email protected](主题格式:姓名+申请专业及方向+手机号码+推免复试资料)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包含学生信息、照片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成绩单(425分以上)原件;

(4)个人科研成果、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社会实践突出等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套(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知网PDF)或其他出版物、课题结项证明等、有效期内的英语考试资格(如TOEFL、GRE、雅思、BEC等),该材料请自行制作目录);

(5)个人简历1份(PDF版本),不超过2页。

上述(1)(2)(3)(4)材料请使用原件扫描,并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作为邮件的普通附件(自制封面,命名格式:姓名+申请专业及方向+证明资料)。材料(5),个人简历,请单独作为附件上传,命名格式:姓名+申请专业及方向+个人简历。所有材料一经发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3.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各专业复试秘书通过电话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4.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5.学生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请按我院规定,参加复试考核。复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7日(周日)晚24:00。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6年9月28-30日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为保障复试过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可靠性,拟本次复试拟采用腾讯会议(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2026年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操作手册》。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加入通知群聊→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元/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他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我院相关专业、导师简介等内容,请登录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主页查询http://ggy.scnu.edu.cn/。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9312997

联系人: 何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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