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七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七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时间安排》要求,经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7年接收直博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名额

二、考生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研招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七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文件规定的要求。
三、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四、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用于收集申请者的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直博)”。
1.《重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报考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6.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7.《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9.英语成绩证明(CET-6或TOEFL或雅思成绩单);
10.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所有成果考生本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和学院公布的《2027年接收直博生导师一览表》选择学院、导师、专业。
2.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面试复试
1.复试内容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选拔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目标与科研计划、心理健康等。重在复试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1)根据护理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复试考生掌握护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护理学科前沿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科研创新能力。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面试复试总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30分,外语运用能力40分,科研素质3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
由复试专家组对每位考生进行线下面试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参加面试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一份科研计划书并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汇报完毕复试专家提问,考生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复试专家对考生给予综合评分。
3.复试流程
(1)10月10日8:00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签到、抽签、候考。
(2)10月10日9:30考生依次按序进入考室。
(3)面试复试。
4. 复试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316室 签到候考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第二教学楼421室 复试
六、拟录取
(一)学院根据考生的面试复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护理学院官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复试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3.选拔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宜录取为直博生的情况。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达不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硕士生录取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注意查看学院官网的拟录取名单,及时查收手机短信。
2. 考生及时在全国推免系统中报名,并及时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
3. 考生及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八、应急预案
(一)考生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到达复试现场:
1. 若考生致电复试秘书不能按时参加复试,则及时汇报给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组长汇报给复试领导工作小组;
2. 若考生在随机顺序复试时间未到达现场,复试顺序将转为本组最后一位参加复试;若到本组复试完都未能到达现场,则与考生沟通择期复试;
3. 所有异常处理须有记录和录像。
(二)涉考人员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
1. 若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复试顺序转为本组最后一位考生参加复试或择期复试,该生已复试部分无效;
2. 若复试专家或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由考试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协调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递补。
(三)对其他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医科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8481815 63006765 陈老师 张老师
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