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2026年

2026年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经济法学(法律与金融方向)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华东政法大学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预推免

地区

上海

学院

经济法学院

专业类型

文法

发布时间

2026-09-10

开始时间

2026-09-09

截止时间

2026-09-15

申请状态
申请结果
我的申请

通知详情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招收专业

经济法学(法律与金融方向)

 

三、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查询网址为(https://gs.ecupl.edu.cn/2023/0913/c13332a203872/page.htm);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2027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9月9日(周三)12时至9月15日(周二)12时。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二)“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5.推免生资格证明(公示盖章或教务处证明);

6.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2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后,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进入复试的名单将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发布。学院将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请考生在复试时间之前及时关注系统状态、邮件及短信。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二)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天进行。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日期和地点: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2.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上午8:30在长宁校区24号楼102;

3.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完成后,专业复试将于上午9:00开始,外语复试将于下午13:00开始,地点在长宁校区24号楼(具体会议室视当日安排)。

(四)资格审查

(1)身份证、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4)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或成绩证明章)及复印件;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7)推免生资格证明(院系公示盖章证明或教务处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秘书提交第1、2项复印件和第3、7项原件;4-6项及简历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面试小组。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六、选拔办法

1.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推免服务系统”拟于9月21日9时开通报名功能,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2.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3.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4.未尽事宜,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执行。若教育部、学校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政策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144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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