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院简介
华侨大学数量经济与统计研究院是学校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的主要建设单位,是华侨大学经济统计与大数据科学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华侨大学数量经济学学科由原校长吴承业教授于1990年开始组建,2007年获批国家重点学科,华侨大学由此成为全国仅有的三所拥有数量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之一。经过多年建设,研究院现已形成以数量经济学为特色,应用经济学与统计学交叉融合、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研究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涵盖学术博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的完整研究生培养体系。在数量经济方法、宏观经济与金融计量、资产定价、数字经济、经济统计、数理统计、大数据分析与统计建模等领域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研究特色。
研究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全部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过77.78%,多数教师具有海外学习或研究经历。教师队伍中拥有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近年来,研究院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福建省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研究成果发表于《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统计研究》《中国科学:数学》以及 Journal of the 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 Series A、Statistica Sinica、Computational Statistics & Data Analysi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
研究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注重经济学、统计学、数学与数据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在学术型人才培养方面,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加强经济理论、数量方法和前沿实证研究训练,为学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和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奠定基础;在专业型人才培养方面,突出统计建模、数据分析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积极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提升学生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数据科技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胜任力。
研究院秉承“崇理臻数,知行合一”的院训,坚持以扎实的数量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着力培养具有良好经济学素养、统计思维、数据分析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具体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名单为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对经济学、统计学、数据科学及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或专业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潜质。
5.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较强数量分析、统计建模、计算机编程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生专业
1.研究院2027年拟接收直博生的专业如下:

注:直博生学制为五年。
2.研究院2027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如下:

注: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注册、个人信息填报及志愿填报。
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
具体开放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9:00起至2026年10月20日截止。
(二)报名资格审核
研究院根据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的信息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科研经历、学科竞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研究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
(三)复试
1.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按照研究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形式及考核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2.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重点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对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研究院不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四)拟录取
1.研究院根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并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
3.申请人收到研究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拟录取资格。
4.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后,推免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研究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复试、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被研究院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出现不符合国家及学校研究生入学要求情形的,取消录取资格。
4.本细则如与教育部或华侨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和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670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院网站:https://sta-iqe.hq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
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学子申请华侨大学数量经济与统计研究院!
崇理臻数,知行合一。
期待与优秀的你相聚华园,共同探索数量经济与统计科学的前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