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及《华侨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现将《华侨大学文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
文学院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招生方向共4个:
(一)文艺学
(二)汉语言文字学
(三)中国古代文学
(四)中国现当代文学
具体情况详见《华侨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4859.htm)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具体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名单为准;
(四)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中国语言文学类。
(五)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1日上午9点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志愿填报。
(二)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后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三)复试
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复试名单。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本校推免生源采用现场复试,外校推免生源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事宜以华侨大学文学院网站通知为准。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届时我院将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四)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综合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95-22693582,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本简章由华侨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教育部、福建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华侨大学文学院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