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三、申请及录取程序
四.监督及复议
四.咨询方式
图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编辑:戴正一
一审一校:雷卓翌
二审二校:王黎黎、范锡林
三审三校:肖东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