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推免·2026年

2026年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27级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北京物资学院

基本信息

招生类型

正式推免

地区

北京

学院

物流学院

专业类型

经管

发布时间

2026-09-22

开始时间

2026-09-21

截止时间

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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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详情

根据学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学科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物流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分专业招生规模、推免生招生工作方案和本单位推免生考核的具体组织。

二、招生专业

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的我院全日制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信息如下:

通知图片1


三、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无任何学业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4.申请人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的体检及相关要求。

5.申请人需通过CET-4或CET-6。

6.申请人在2027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四、报名方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须在9月21日9:00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五、考核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考核前,需进行报考材料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考核,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学院不予考核。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核或录取资格。

(一)第一阶段:报考材料审核

1.《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签字盖章版)(附件1);

2.个人自述;

3.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

4.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5.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7.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上述材料汇总成《北京物资学院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3),与个人简历(PDF版)一并于9月26日前或网上报名的同时提交至物流学院指定提交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第二阶段:入学后复查

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入学前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形式

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的形式,拟采用“腾讯会议”软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英语水平测试不少于5分钟。

请考生准备好“双机位”模式所需要的相关设备。提前下载好面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录,并调试好软件,于考核当天保持网络畅通。“腾讯会议”主机位使用电脑登录,辅机位使用手机微信搜索腾讯会议小程序,即可实现一账号双机位。考生应独自在光线明亮,环境安静、网络畅通的房间进行面试,保证面试全程视频清晰、通话清楚等,面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耳机。

(二)考核时间

面试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的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9月28日-30日,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顺序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第一批考核申请报名时间截止至9月26日中午12:00。第一批考核后学院将根据拟录取情况和后续报名情况,视情况进行其他批次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作为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同时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结果

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占2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占20%,专业素质考核占60%。

七、录取办法

1.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择优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录满为止。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核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否则不予录取。

2.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所有推免生只能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我校。

5.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审查。不符合学校录取规定者,将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6.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学院接待受理考生投诉、举报的电话:010-89534018

九、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67908050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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